近年来,我省各地按照全省“消防安全县(市、区)”创建活动的目标、任务和要求,加强领导,落实责任,强化措施,扎实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,全省消防安全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,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据了解,我省各级党委、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平安创建工作,将其纳入党委、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,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,形成“政府统一领导,部门依法监管,单位全面负责,群众积极参与”的消防工作格局,将责任制延伸至乡镇、政府各部门、各重点单位,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基层消防责任体系。各地各部门将消防安全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,加大公共消防安全投入,进一步改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建设。2007年,全省县级消防业务经费比上年增长2.5倍。新建市政消火栓5476个,16个州市全部实现消火栓“零欠账”;新建普通消防队24个,新增消防车105辆,新增消防器材装备2.7万余件(套)。各地因地制宜大力发展专职、志愿、民办和义务等多种消防力量。目前,全省129个县(市、区)拥有了县级消防力量,1336个乡(镇)组建志愿消防队,初步实现了“一乡一队一车”的要求,群防群治的消防工作网络基本形成。
在创建工作中,各地始终把社区、村寨和单位创建作为重中之重。全省1074个社区全部建立了警务室,实现有基本的消防组织、基本的消防器材、基本的消防工作制度。各级政府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,大力推进农村消防安全体系建设。采取县、乡(镇)、农户三级投保的方式,推行农村火灾保险制度,投保群众超过60万户。到今年10月,全省农村已连续6年未发生特大火灾,保障了农民生命财产安全,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。同时,各地各部门强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,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、学校及周边、违法建筑工程、“多合一”建筑、“城中村”、消防产品、海绵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。
到今年10月底,与消防安全创建工作开展之前比,我省火灾起数、死亡人数、受伤人数、直接财产损失四项指标全面下降,全省继续保持火灾形势基本稳定,重特大火灾得到有效预防和遏制。
贾云巍 蒋贵有(云南日报)
(云南日报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