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到辞退通知的19天后,某保险公司开远支公司的5名员工又接到复职通知。5名员工将公司告到开远市劳动局,要求20万赔偿。
2008年2月28日,某保险公司开远支公司员工杨娅妮和往常一样来到公司上班,经理却告诉她不用上班了,随后递给她一份《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》。
杨娅妮想不通公司为何突然将自己辞退。而且,在公司工作的5年时间里,公司事先承诺的各种保险一样都没买。
杨娅妮的4位同事也同样被突然辞退,其中一位已在公司里工作了10多年。她们5人通过律师向开远市劳动局递交了《仲裁申请书》,要求公司赔偿5人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、事业救济金、单方面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等,总计金额达20万元。
3月17日,杨娅妮等5位员工接到经理电话,要她们来公司领点东西。她们回到公司后,经理递给她们一纸通知,大意为州分公司检查2008年2月28日发出的《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》后认为不妥,要求及时纠正。现根据州分公司指示精神,请杨娅妮等人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回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正常上班。杨娅妮她们没有在通知上签字,她们担心就算接受复职决定,以后的日子也不会好过。
前天(21日)下午,该公司开远支公司的办公室和经理室一直没有人,一名员工说,公司害怕巨额的赔偿,已经决定让被辞退的员工来上班了,但5人一直没有来上班。
开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访仲裁科马科长介绍:科里目前已经受理杨娅妮等人的促裁申请。(作者:王宗林 都市时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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