昆明6成多液化气不合格 买液化气一定要看证

2008-04-07 12:49:32 来源: 春城晚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云南论坛

春城晚报4月7日报道 日前,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通报了,对我省液化气产品的抽检结果。此次省质监局共抽查了昆明市内的24家储库、充装站的24批次产品,经检验24个样品中只有9个批次产品合格,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为37.5%。

监督抽查:昆明仅3成多液化气合格

抽检结果表明,我省液化石油气产品主要存在以下几个质量问题:

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未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定期抽取残液,导致液化气中不能燃烧的物质超过国家标准规定,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。在抽查的24个批次产品中,有1个批次产品超过国家标准规定4倍。另外,还存在游离水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;液化气中掺入二甲醚,但不明示消费者的情况。二甲醚是一种新型城市清洁燃料,但其热值仅为液化气的一半,而价格比液化气便宜。

消费提醒:找蓝底白字的正规店买气

目前昆明市内的液化气经营门市都是统一“着装”的正规店,即两间总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的门面,瓶库和管理房之间用实体墙隔离,门市名称牌为蓝底白字。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相关部门提醒广大液化气用户,不要因为便宜而购买价格低廉、质量没有保障的液化气;买液化气一定要到正规店;同时,还要看看该店是否有液化气《供应许可证》。

安全帖士

燃气灶具点火时,先全部打开钢瓶上的角阀,再点燃灶具。

使用完毕后,应关闭燃气灶具和液化气钢瓶角阀。

液化气灶具使用时,应有人照看,避免沸汤、沸水浇灭灶火或被风吹灭灶火,造成液化气泄漏。

液化气钢瓶不能存放在卧室内,人更不能在放有液化气钢瓶的房内就寝。

液化气钢瓶要远离明火和高温,严禁液化气与其他火源同室使用。

遇到钢瓶与调压器连接部位等处着火,或不慎将钢瓶碰倒而火势增大时,要立即抓住钢瓶的护栏将其扶起,而后用湿毛巾等盖在钢瓶护栏上,关闭钢瓶角阀,火即可被扑灭。

当外界着火威胁液化气钢瓶时,要立即关闭钢瓶角阀,摘掉调压器,并立即将钢瓶挪到室外安全处。

要经常检查钢瓶、灶具等是否漏气,可将肥皂水涂在钢瓶角阀、调压器、灶具开关和胶管等处检查,如果涂抹处冒出气泡,应立即关闭钢瓶角阀,并向供气单位报修。

当嗅到液化气味时,说明有漏气的地方,应立即关闭钢瓶角阀,同时断绝一切明火,不准开、关一切电器,要打开门窗通风,并向供气单位报修。(春城晚报) 记者:曾沛云付云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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