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华网云南频道6月30日电(记者 关桂峰)记者从云南省民政厅了解到,为缓解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的不利影响,7月1日起,云南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,城镇低保对象补助每人每月提高15元,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提高10元。
云南省民政厅要求,各地务必于7月15日前,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。同时,要结合当地实际,适当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补助水平,尽快向社会公布。尚未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,需尽快建立制度,对城乡低保边缘家庭给予临时救助。
同时,为了确保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,云南省民政厅还将规范低保范围和操作程序,做好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,减少中间环节,严禁滞留、缓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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